小饭馆让司机拉客被认定贿赂罚100万 店主计划申诉!

导读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建伟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份厦门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书显示,厦门市思明区帅帅鲜餐饮店因通...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建伟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份厦门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书显示,厦门市思明区帅帅鲜餐饮店因通过支付出租车司机回扣的方式揽客,收到了一张高达100万元的罚单。7月16日,被罚餐饮店负责人表示,将对此罚单进行申诉。此事引发了广泛热议。

根据潇湘晨报的报道,7月14日,李建伟教授在社交平台发布了这份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辖区内的一家小饭馆因为支付出租车司机回扣揽客而被罚款100万元。

李建伟教授此前发布过一个视频,谈及此事。一家小饭馆为了吸引更多顾客,与周边出租车司机达成协议,若司机将乘客带到该店消费,就支付司机5-20元不等的奖励。一个出租车司机举报了这一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即开出了一张100万元的罚单。李建伟指出,一个小饭馆一年可能赚不到20万元,这样的罚款无论如何都是过度的。

在微博上,李建伟发布了此前视频的截图以及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书显示,被处罚的小饭馆为厦门市思明区帅帅鲜餐饮店。该店通过支付司机回扣引导乘客到店消费的行为被认定为商业贿赂。日期为2024年7月4日。

行政处罚告知书提到,该餐饮店在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

行政处罚告知书提到,该店在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存在如下行为:

1、通过向司机支付载客到店消费回扣的方式,引导后者将乘客载至该店经营场所。

2、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未依法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等。相应违法所得无法确定。该行为,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已构成采用财物手段贿赂利用影响力影响交易的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的违法行为。

这些行为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拟对该店处以100万元罚款。

7月16日上午,记者向厦门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华所求证,一名工作人员确认了此事,并表示这是行政处罚告知书而非决定书。商家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记者随后联系了帅帅鲜餐饮店的负责人,他表示将对这张100万元的罚单进行申诉。

近年来,行政执法领域的“小过重罚”问题时有发生,司法部门也曾对此做出回应。在7月8日举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副检察长张雪樵提出,“小过重罚”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开展法律监督,确保行政处罚的“过罚相当”。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