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操纵“网络水军”被罚100万
7月4日上午,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该案件由法院院长陈增宝主持,涉及公益诉讼起诉人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及四位被告:杨某某、一家传媒公司、一家网络公司和一家科技公司。法庭判决要求四被告清除已发布的虚假信息,关闭1200多个“网络水军”账号,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道歉,同时需支付100万元作为公益损害赔偿金。
这起案件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近年来因操作“网络水军”而遭受刑事处罚的情况不少,但因此被提出民事公益诉讼的情形较为罕见。
据案件详情,自2021年至2022年5月期间,杨某某利用其名下多家公司开发的平台,招募大量兼职人员形成“网络水军”。他们通过“养号”等手段,从事付费的“转评赞”、“直发”和“投诉举报”等服务。这些活动包括未经验证信息真实性便对特定客户的内容进行正面推广,或是在平台上发布特定内容以提升关注度,以及通过投诉举报方式减少负面信息的曝光度。
调查显示,杨某某团队维护了1200多个虚假账号,完成了超过24万条正面推广任务,涉及金额达到896万元,同时执行了约1200条删帖任务,收益19万元。此外,某传播公司及杨某某因有偿删帖被认定为非法经营,已受到刑事处罚。
公益诉讼方指出,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对于建设清朗的网络环境至关重要。四被告的行为不仅制造了流量泡沫,还干扰了信息的正常展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破坏了网络生态和社会公共利益,理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在庭审中,四被告承认了错误,向公众道歉,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案提醒人们,虽然网络赋予每个人发言的权利,但网络空间同样受到法律和伦理的严格监管。每个网民的言行都应在法律与道德框架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