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4年8月17日,山东德州夏津县公安局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通报中提到,一名36岁的男子李某,来自山东聊城市,为了吸引公众注意,从网络上...
2024年8月17日,山东德州夏津县公安局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通报中提到,一名36岁的男子李某,来自山东聊城市,为了吸引公众注意,从网络上下载了一段2021年在河南某地发生的涉及智障人士的事故视频。李某将视频标注为“夏津偷小孩的被抓住了”,并上传到了一个短视频社交平台,该视频随后被广泛转发,对社会秩序造成了干扰。
针对这一行为,夏津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李某作出了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
警方借此机会重申,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所有网民都应自觉遵守法律规范,确保网络言行合法有序,积极践行不制造、不传播、不轻信谣言的原则,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环境。同时,警方强调会持续监控网络动态,对网络谣言持严厉的打击态度,维护社会稳定和网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