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女子被镇干部车内殴打 党员干部纪律处分出炉

导读 官方通报女子被镇干部车内殴打近日,一起涉及唐某某与刘某某的案件引起了社会关注。威海市环翠区对此迅速响应,组建了联合调查组,对案件及...

官方通报女子被镇干部车内殴打

近日,一起涉及唐某某与刘某某的案件引起了社会关注。威海市环翠区对此迅速响应,组建了联合调查组,对案件及网络相关反映进行全面、合法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唐某某与刘某某在2018年至2023年间存在不当的私人关系。

2023年6月9日,两人因感情问题在唐某某车内发生冲突,导致刘某某受伤,但未发现有违背其意愿的性行为。随后两天,双方达成和解,唐某某同意支付刘某某1万元作为断绝关系的条件。然而,刘某某收款后报警,声称遭到唐某某的殴打。法医鉴定确认,刘某某的鼻部伤势达到轻伤二级,右眼轻微伤。威海市环翠区公安分局据此将唐某某以故意伤害罪嫌疑移交给检察院。经过环翠区检察院的详尽审查,包括讯问、听取双方意见、补充侦查及公开听证等程序,最终判定唐某某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调查组深入调查后指出,关于刘某某受伤的具体原因,双方陈述不一,且缺乏监控录像或第三方证言等直接证据支持任何一方的说法,因此无法明确唐某某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

此外,调查中还发现,唐某某身为党员干部,刘某某作为公职人员,两人的行为均违反了生活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基于此,相关部门已依据相关规定,对唐某某给予开除党籍及政务撤职处分,刘某某则被处以政务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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