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鱼值67万?3人用钓鱼组织赌博 被判刑罚引热议

导读 1条鱼值67万?3人用钓鱼组织赌博在苏州,夏某等三人合伙承包了一鱼塘,投放了超过8000条青鱼。为招揽顾客,他们对部分鱼做了标记,顾客若钓...

1条鱼值67万?3人用钓鱼组织赌博

在苏州,夏某等三人合伙承包了一鱼塘,投放了超过8000条青鱼。为招揽顾客,他们对部分鱼做了标记,顾客若钓到这些特标鱼,可赢得1000元至67万元不等的奖金。不过,参与此活动需花费2600元购买门票,且限制5小时使用。这种经营方式迅速引起警方关注,最终导致鱼塘被查。

调查披露,仅一个月内,该鱼塘通过卖门票赚取了208万元。经检察机关审查,夏某等人的行为被定性为开设赌场罪。法院据此判处他们五年两个月至五年四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以15万元罚款。涉赌顾客也遭到了行政处罚。

对此,有网友谴责这种明目张胆的非法赌博行径,批评其破坏社会风气,鼓励赌博行为。另一些网友则指责经营者利用休闲活动进行违法活动,质疑高额奖金设定的合理性,呼吁严惩。

该行为被定性为开设赌场罪,依据在于中国刑法第303条,其界定为设立、经营赌博场所,提供赌博条件。夏某等虽以垂钓园为幌子,但高额奖金机制使之转变为赌博行为。顾客支付高费用来博取奖金,符合赌博特征。

至于顾客受罚,是因为在中国,参与赌博违法。即使在看似正规的商业活动中涉及赌博,参与者亦难辞其咎。此案中,顾客虽可能不明真相,但其付费参与并追求奖金的行为已构成赌博,故依据相关法规接受了行政处罚。这反映出法律既打击组织者,也警诫公众远离赌博。1条鱼值67万?3人用钓鱼组织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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