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审结一起以“手机口”方式帮助境外电信诈骗团伙在境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团伙四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审结一起以“手机口”方式帮助境外电信诈骗团伙在境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团伙四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据悉,这是北京市首例以“手机口”方式参与实施的电信诈骗案。
“明明是境内号码,怎么会是境外诈骗电话?”去年3月起,北京陆续有群众报案称,接到以国家反诈App需要核实身份为由要求配合的陌生来电,当按照电话中的指令执行操作后,银行账户里的钱便不翼而飞了。办案人员经调查核实,发现该类案件的来电归属地均在境外,但显示在受害人手机上则变成了境内号码,其背后的原理便在于通过“手机口”使得来电号码归属地瞬间发生位移。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席晓昕介绍,“手机口”即手机对手机,其目的在于通过搭建简易设备实现语音中转,成功掩饰诈骗电话的真实归属地。在上述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田某等即利用“手机口”帮助境外团伙在境内实施电信诈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