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卢龙“4·13”重大船舶倾覆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导读 10 月 13 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卢龙 "4 · 13" 事故调查报告》:2024 年 4 月 13 日 14 时 25 分左右,秦皇岛市卢龙...

10 月 13 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卢龙 "4 · 13" 事故调查报告》:2024 年 4 月 13 日 14 时 25 分左右,秦皇岛市卢龙县刘家营乡桃林口村青龙河水域,一载有 31 名乘客的 " 三无 " 船舶行驶途中倾覆,乘客全部落水,造成 12 人死亡、7 人受伤。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个人使用 " 三无 " 船舶非法运营、违规载客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经过

2024 年 4 月 13 日中午,部分游客在大海农家饭店用餐后,到青龙河右岸乘船观光。14 时 18 分左右,游客抵达出船点,船舶管理员杨新颖组织 31 名游客登上事故船舶。随后,张臣驾驶船舶从出船点逆流驶往小坝方向。14 时 25 分左右,船舶行至小坝下游约 500 米处突遇横风,波浪冲上甲板左侧,左舷乘客向右舷躲避,船舶迅速向右倾斜,随即倾覆,船上人员全部落水。经全力救援,落水乘客中 19 人获救、12 人死亡。

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建议

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员

事故船舶所有人李大海、事故船舶驾驶员张臣、事发当日负责管理船舶和游客登船的杨新颖、唐山市海洋国际旅行社河北有限公司河北路营业部负责人徐传起、无相关资质开展旅游活动的柯兆辉、无相关资质招徕和组织游客并担任导游的翟贵元等6 人被批准逮捕。

唐山欢行国际旅游社有限公司古冶林西营业部负责人徐晓涛、唐山市海洋国际旅行社河北有限公司永乐园营业部负责人于艳霞、河北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唐山卫国路营业部负责人左莎莎、无相关资质招徕游客并担任导游的张艳英、导游张海波、无相关资质担任导游的王春梅等6 人被取保候审。

有关公职人员

针对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对 24 名公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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