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8岁女儿不闻不问如今要求赡养 法律与亲情的考量

导读 离婚后对8岁女儿不闻不问如今要求赡养本文为《方圆》杂志原创稿件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戴振早年与前妻离婚之后他卖掉房子和宅基地带着儿子不...

离婚后对8岁女儿不闻不问如今要求赡养

本文为《方圆》杂志原创稿件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戴振早年与前妻离婚

之后

他卖掉房子和宅基地

带着儿子不知去向

此后多年

他对前妻和未成年的女儿不闻不问

27年后

戴振坐着轮椅出现在姐姐家门口

姐姐辛苦照顾了他17年

现在

姐姐80了

照顾不动78岁的戴振了

儿子下落不明

未尽过父亲义务的戴振

能让女儿来履行赡养责任吗?

他坐轮椅出现在姐姐家门口

78岁的戴振是江苏省泰州市人,与前妻结婚后在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落户,但婚姻持续没几年,戴振便与前妻于1980年离婚,年幼的儿子戴乙和他生活,女儿戴甲归前妻抚养,他们将在大泗镇的宅基地和房屋给了戴振。

不久,戴振将房子、宅基地卖给了同村村民,带着戴乙不知去向,与家里的所有亲戚都失去联系。

谁知27年后,2007年夏天的一天傍晚,一场暴雨过后,戴振突然坐着轮椅出现在姐姐戴英的家门口。

原来,戴振一直在湖南长沙打工。2007年6月,他发生交通事故,被路人送进医院,经过治疗却再也不能完全恢复,既没钱也没人照顾。根据戴振本人意愿,长沙民政部门将他送到了泰州姐姐家。经过这次交通事故,戴振颅脑损伤,智力受损且行动不便。

从此,戴振便与姐姐一家人共同生活。一开始,戴英家人也帮着一起照顾戴振。但时间长了,戴英的儿子和儿媳便逐渐有了意见,毕竟他们有自己的家庭要照顾,也担心戴英过于劳累。

为了弱化家庭矛盾,2021年,戴英在附近农村租了间小屋给戴振居住,每两天骑半小时的电瓶车去给戴振换衣服做饭,做日常护理。但随着年龄越来越大,戴英明显感到力不从心。

2022年2月,戴振被认定为智力残疾,又于2023年3月发生继发性癫痫,频繁的时候,一个星期要发作两次以上。有几次,戴英到小屋的时候发现癫痫发作的戴振正躺在地上,无助地等着戴英的到来。

戴英又心疼又害怕:亲弟弟过成这样,怎能不难过?万一哪天戴振发病,她没及时赶来怎么办?万一他今后病情继续加重怎么办?自己年纪也大了,万一哪天照顾不了他了怎么办?

前尘往事让她不想拖累侄女

2024年1月,戴英经过其他努力后,通过村委会找到高港区检察院,请求检察院帮助解决戴振的养老问题。“我今年80岁,如何养活得起78岁的弟弟啊?”

检察官很快查明,戴振的儿子戴乙去向不明;女儿戴甲53岁,与丈夫、儿子居住在高港区。

戴甲就在高港,戴振当年为什么不找女儿赡养而是去麻烦姐姐呢?戴英为什么宁可自己辛苦17年,也不去联络戴甲来照顾她的亲生父亲呢?

经过跟戴英和戴振以前的邻居深入交谈,检察官了解到,戴振当年与前妻离婚并不是友好分手,两人闹得很僵,通过法院判决,戴振父子获得宅基地和房屋后,戴振又一心想去大城市发展,把宅基地和房屋卖给了同村村民。

戴振前妻对戴振的怨念颇深,与戴英也基本断了往来。戴振离婚时,戴甲8岁,戴乙3岁,戴振从此对女儿没尽到做父亲的责任,所以戴英既心疼侄女也理解侄女,不想给她增加负累。

戴乙为什么会去向不明呢?戴英说:“在我心里,应该是戴乙出来承担责任,但是戴乙太没出息了,联系不上也指望不上,要不是我自己年龄太大,实在照顾不了戴振,我也不想把这个‘包袱’扔给别人。”

高港区检察院检察官请公安机关登录人口信息查询系统以及裁判文书网等查询,都没有戴乙离开户籍地之后的任何信息。

据戴英讲,大约20年前,戴乙曾因贩卖毒品罪被长沙某法院判处十余年有期徒刑。这期间,戴乙还曾在狱中写信向其请求过经济帮助,但时过境迁,戴英不记得具体信息了,当时的信件也随着搬家都丢失了。因此,戴乙确实查无去向,而且基本能够确认,就算联系上他,他也没有能力赡养父亲。

这样,赡养责任就全部落到了戴甲身上。虽然法律规定,子女对于父母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可是对于长期失联的父亲,戴甲能心甘情愿地履行赡养责任吗?

检察官决定在支持起诉前见见戴甲,听一听她的想法。出乎意料,戴甲虽然委屈,但没有太激烈的抵触情绪。原来这些年,戴甲与戴英偶有联络,姑姑的辛苦付出,她也看在眼里、念在心里。戴甲是个明事理的人,她也明白姑姑对父亲已经仁至义尽,只是对这个不负责任的父亲,她确实没有太多的感情。

而且,在戴振偶尔清醒时,戴甲和戴英也与戴振进行过零碎的交谈,得知戴振带着戴乙在长沙的这些年,与其他女人可能也组建过临时家庭,他的收入也都用在了这个临时的家里,但因为女方家里反对,最后他没能真正再建立家庭。

这就意味着,戴甲要独自承担赡养戴振的压力,尤其是在经济方面。戴甲提出:“我儿子30多岁了,还没有成家,把戴振接回家居住不现实。”

戴甲的困难必须解决,才能促使其真正接纳戴振。

高港区检察院联系了辖区内各家养老机构,发现公立的养老院一般不接收有赡养义务人的老人,私立的养老院对戴振这样无自理能力的老人收费一般在每月5000元左右,远远超出了戴甲的承受能力。

正在检察官一筹莫展时,许庄一家私立养老服务站表示,考虑到戴振的特殊情况,如果戴甲愿意承担部分照护责任,经常到养老站去协助照顾戴振,愿意以每月2500元的服务价格接纳戴振。戴甲欣然同意。

2024年2月,高港区检察院支持戴振起诉戴甲履行赡养责任,要求戴甲为戴振提供必要的居住场所以及承担相应的医疗护理、生活费用等。同时,根据戴甲无业、32岁的儿子尚未成家,一家人以女婿的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经济拮据的情况,高港区检察院依职权为戴振申请司法救助金。

2024年3月18日,经高港区检察院引导,戴甲在法院签署调解书:由其作为戴振的监护人负责戴振的所有赡养义务,将戴振送至养老机构并承担费用,承担今后可能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及丧葬费用等。同日,戴甲即将戴振送到养老服务站。2024年3月28日,相关部门向戴振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重度失能老人有了专门的保障

在办案过程中,高港区检察院主动把戴振智力残疾、卧病在床,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的病历、照片、谈话笔录等资料提交给长护险的承办机构。

2024年3月9日,保险公司予以受理,并指定定点评估机构分别于3月15日、29日对戴振进行失能等级评估和复评,评定戴振的日常生活能力属于“重度失能”老人。

2024年4月9日,戴振的长护险审核通过。按规定,戴甲可以选择亲情护理或者定点照护机构上门服务。如果是亲情护理,保险公司将把每月600元的护理费按季度划拨到戴振的社会保障银行账户中;如果是定点照护机构上门服务,保险公司将按月把600元费用划拨到照护机构账户中,照护机构按每2天1次、每次1小时的标准向戴振提供助浴、便秘管理、压疮预防等专业服务。

戴甲考虑到自己的丈夫是社区医生,具备基础的护理知识,并且戴英也主动提出愿意不定期来协助戴甲照料戴振,于是选择了亲情护理。在养老站工作人员、戴甲和戴英的照顾下,戴振住得很安稳,状况也有所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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