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妹结婚后起诉离婚 法院判了 婚姻无效,子女抚养已调解

导读 8月23日,四川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特别的离婚申请案,涉及近亲结婚。案件中,原告杨某和被告罗某为表兄妹关系,他们的父母是亲...

8月23日,四川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特别的离婚申请案,涉及近亲结婚。案件中,原告杨某和被告罗某为表兄妹关系,他们的父母是亲兄妹。在亲戚的撮合下,两人于2013年10月按农村传统举办了婚礼并开始共同生活,随后于2017年5月正式登记结婚,育有一女罗月(化名),出生于2019年3月27日。然而,这段关系并未持续长久,杨某于2023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称双方感情破裂,请求判决离婚并妥善安排孩子的抚养问题。

法院审理发现,杨某与罗某之间的婚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规定。据此,法院宣布两人的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备合法夫妻的权利与义务。尽管婚姻无效,但双方对子女仍有抚养责任,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问题组织了调解,并已另发调解书予以确认。法院强调,婚姻自由是法律所倡导的,同时也有明确的婚姻禁止条款,特别是近亲结婚,因其可能危害当事人及后代健康,破坏亲属关系秩序,不利于优生优育。因此,遵循法律,拒绝近亲结婚,是对自己及后代负责的表现,也是预防不幸发生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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