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饮酒驾驶带来的教训理应让人铭记,但有人却未能引以为戒,重蹈覆辙。近期,在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开展的道路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饮酒驾驶带来的教训理应让人铭记,但有人却未能引以为戒,重蹈覆辙。近期,在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开展的道路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中,一位驾驶者因再次醉酒驾驶被逮个正着。
8月11日早晨,高青交警大队城区勤务团队在国井大道与高苑路交叉口执行任务时,注意到一辆牌号为鲁ARX*的二轮摩托车在接近检查点时突然转向企图逃离,这一异常举动立即引起了警方注意。交警迅速行动,拦停该车并对其驾驶者进行了检查。经过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驾驶者周某的酒精含量高达112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随即他被带往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浓度的精确检测。调查还发现,周某所驾驶的摩托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检验,而更加令人惊讶的是,就在十天前的8月1日,周某就因酒驾被同一交警队处理过。
据周某交代,他在前一天晚餐时饮酒,虽然第二天早上感觉尚未完全清醒,但因急于上班,便抱着侥幸心理骑摩托车上路,不料途中被交警拦截。最终,血液检测结果显示周某的酒精浓度为123.46mg/100ml,确认为醉酒状态驾驶。为此,周某不仅因在驾驶证暂扣期间违法驾驶及驾驶未经检验的车辆被罚款400元,还将因其醉驾行为面临刑事追责,驾照将被吊销,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此事件再次警示公众,酒后驾驶不仅危及自身与他人安全,更是法律严格禁止的行为,任何试图规避法律监管的侥幸心理都将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