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猪场爆炸致7死 10人获刑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成焦点

导读 一养猪场爆炸致7死 10人获刑8月22日上午,醴陵市人民法院针对“7·11”事故展开公开宣判,涉及被告人吴某期、刘某军、刘某华等9人因非法制...

一养猪场爆炸致7死 10人获刑

8月22日上午,醴陵市人民法院针对“7·11”事故展开公开宣判,涉及被告人吴某期、刘某军、刘某华等9人因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受审,另外被告人吴某祥则因危险驾驶罪接受判决。

案件详情透露,自2023年2月初至7月11日,李某中联合刘某军、陈某洪、王某等人,在醴陵市板杉镇竹花山村老山组的一个养殖场内非法生产爆炸物。不幸的是,7月11日凌晨4点左右,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导致7人丧生,并对养殖场及周围建筑造成了损害。据统计,此次爆炸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710万元人民币。宣判过程中,审判长还针对辩护方提出的争议点进行了分析说明。

依据犯罪事实、情节严重性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法院对吴某期、刘某军等10名被告人做出了判决,刑期从十四年有期徒刑到五个月拘役不等。同时,执法机关将依法处置已扣押的相关财物,继续追缴被告人的非法所得并上缴国库。一养猪场爆炸致7死 10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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