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医院新生儿被偷?虚假信息发布者被处罚!

导读 近日,一则关于“山西稷山医院新生儿被偷”的视频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广泛传播,引发了网民的强烈关注和担忧。视频内容显示,一名网民声称在稷...

近日,一则关于“山西稷山医院新生儿被偷”的视频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广泛传播,引发了网民的强烈关注和担忧。视频内容显示,一名网民声称在稷山医院发生了“新生儿被偷”的特大新闻,迅速引发了大量转发和讨论。

然而,经过相关部门的调查核实,这则视频内容完全是虚构的。网民荆某为了博取眼球,吸引关注,自编自导了这一虚假信息,并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虚假视频的传播不仅引起了公众的恐慌,也对医院及当地的社会秩序造成了负面影响。

稷山县公安局在接到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迅速查明了事实真相。最终,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荆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删除相关虚假视频,采取措施消除影响。荆某也在接受处罚后表示悔过,并承诺不再发布类似虚假信息。

这起事件再次提醒公众,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发布不实信息不仅会对他人造成困扰,更可能触犯法律,导致严重后果。在信息传播如此快速的时代,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发布的内容负责,做到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与和谐。

同时,作为网民,我们在面对各种网络信息时,也应保持警惕,不轻信未经证实的消息,避免因谣言而引发不必要的恐慌和误解。对于类似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敏感信息,更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真伪,以免因轻信谣言而上当受骗。

未来,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严惩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确保网络环境的安全与清朗。希望广大网民引以为戒,做到文明上网,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请广大网民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网上行为

对未经核实的信息切勿盲目转发、人云亦云

对故意编造、散布、传播谣言的

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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