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8月14日,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分局通报了一起家庭纠纷引发的特殊事件。当月早些时候的一个夜晚,大约22时30分,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街道某村的...
8月14日,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分局通报了一起家庭纠纷引发的特殊事件。当月早些时候的一个夜晚,大约22时30分,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街道某村的居民们被村微信群中突然涌现的大批量污言秽语信息提示音惊扰。令人惊讶的是,这些不当言论竟出自同村的一家三口——崔某、周某宇和周某凯,他们在群内因家庭矛盾爆发了激烈的骂战。
这场线上冲突不仅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影响了群内的446名成员,还无视了其他村民试图平息争端的努力。最终,三人在疲惫之下停止了争吵。事后,在警方和村干部的协调下,这一家子化解了矛盾,并对自己在网络上的不当行为相互致歉。
经调查确认,崔某、周某宇和周某凯承认了在微信群辱骂他人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三人均受到了天桥区公安分局的行政拘留处罚。
对于此类行为为何会触犯法律,浙江伦和律师事务所的王逸芸律师解释说,微信群作为一个公共交流平台,其成员构成的广泛性意味着在此空间中的侮辱性言行可构成名誉侵权,涉及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具体而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可能导致责任人需承担清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公开道歉及经济赔偿等民事责任;在行政层面,则可能面临拘留或罚款;若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侮辱罪或诽谤罪,遭受刑事处罚。王逸芸强调,遭遇网络暴力的受害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包括要求施暴者接受行政处罚或寻求法律赔偿。
该事件再次警示公众,网络空间同样受到法律约束,任何侵犯他人人格、名誉、隐私,破坏网络秩序与生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维护网络环境的文明和谐,是每个网民的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