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柳州市供销合作联社近期通报了一起关于该单位公职人员的事件。网上传播着该单位综合业务科科长梁某与一女子的不当聊天记录,引起了社会关注...
柳州市供销合作联社近期通报了一起关于该单位公职人员的事件。网上传播着该单位综合业务科科长梁某与一女子的不当聊天记录,引起了社会关注。对此,联社党组迅速响应,决定对梁某采取停职措施,以便配合相关调查工作的展开。
在这起事件中,一名自称为“柳州铁路公安处小张”的网友,在一个工作群里向市供销社的多名干部透露了梁某的聊天记录截图,其中包含不雅内容,声称是出于“好心提醒”。这一行为随即引发了讨论,特别是关于其可能涉及的法律层面问题。经柳州铁路公安处澄清,该网友与他们并无关联,目前柳州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件。
据聊天记录描述,该网友首先在群内提及梁某的视频在网上流传,随后分享了包含敏感信息的截图。这一举动随即遭到其他群友质疑,并要求其撤回消息。不久后,群进行了改名,并发出公告宣布群即将解散,指示成员退群。
有迹象显示,梁某与某网友的私人交流中发送了不当内容,这些内容被对方上传至短视频平台,最终被“小张”转发至工作群内。当记者尝试向柳州市供销社求证时,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单位正就此事进行调查,并需要等待上级的处理结果。对于梁某是否为该社员工,工作人员未直接回答,表示将先向上级反馈情况。
另一方面,柳州铁路公安处明确指出,“小张”并非其单位人员,强调警方正积极处理此案。法律专家赵良善律师分析指出,“小张”的转发行为若未经核实信息真实性,可能侵犯了梁某的隐私权,构成侮辱或诽谤,对梁某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他也提到,尽管发布方式不恰当,但如果信息内容属实,可以作为纪检监察部门的调查依据,对梁某的行为按纪律试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