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河北省发生一起悲剧,一名父亲带孩子参与骑行队伍时,孩子不慎摔倒并遭到对向小车碾压,此事件迅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8月13日,有知情人士向媒体透露,视频中紧贴孩子身旁痛哭的男子正是孩子的父亲,至于孩子的具体年龄尚未确定,而涉事的司机也是当地村民。据透露,这起事故发生在一条尚未完工验收、未正式通车的路段——南拒马河右堤,靠近容城县贾光乡南后台村。
工程招标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该路段虽已建设完毕,但还未通过验收,关于车辆是否能通行的问题,他们表示情况不稳定,时有车辆驶入。容城县交通运输局方面也确认,该路段尚未移交给交通局管理,因此对具体情况不太了解。
涉事小车司机的一位亲友在8月13日下午向媒体透露,事故发生时,小车司机正行驶在道路中央,两侧均有骑行者,面对突然摔倒的孩子,司机根本来不及做出避让反应。不幸的是,孩子在送往医院的途中离世。
这位亲友强调,他们并不知道该路段禁止通行,这是小车司机日常上班的必经之路。而且,该路段没有设置任何禁止通行的标识,平时不仅有大量小车通行,骑行者也非常多。
关于责任认定,亲友表示交警部门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理由是该路段未开通,案件归刑警管辖。而当他们尝试与遇难儿童家属协商时,遭遇了家属情绪激动,暂时无法建立有效沟通。目前,小车司机被羁押在县看守所。
对于这一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的刘凯律师进行了分析。他指出,在正常路段上,司机的责任在于其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如果司机违规操作,如未保持安全距离、超速等,将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反之,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承担较轻责任。同时,根据法律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在无过错情况下,事故责任主要由机动车方承担。若受害者有过错,则可根据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方责任。对于未成年人的骑行行为,监护人负有监护责任,若未尽责也将承担相应责任。骑行活动的组织者若未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同样需要负责。
在未开通的路段上,如果司机无视禁行标志进入并发生事故,将可能承担主要责任。小孩及其监护人在未开放道路上的行为也可能被视为有过错。工程方若未在施工现场设置充分的安全警示和隔离措施,也可能因安全管理缺失而承担责任。
对于骑行者的安全规范,刘凯律师提醒,应严格遵守交通信号和标志,正确使用车道,控制车速,佩戴安全装备,不在机动车道上随意穿行,始终保持对周围环境的警觉,并绝对禁止酒后骑行。同时,法律规定驾驶自行车者须年满1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