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乘客高速路下车后溺亡案一审宣判 出租车公司仅需返还运费

导读 女乘客高速路下车后溺亡案一审宣判8月12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四川一女乘客高速公路下车后不幸溺亡”案件在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

女乘客高速路下车后溺亡案一审宣判

8月12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四川一女乘客高速公路下车后不幸溺亡”案件在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乘客周女士的死亡并非发生在出租车的运输过程中,司机赵先生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没有违约行为。虽然赵先生及其所属的四川广运集团苍溪有限公司旅游出租分公司未能履行合同后的部分义务,但这些行为与周女士的死亡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法院判决赵先生所在的出租车公司仅需向周女士的家属返还运费600元,驳回了其他的索赔请求。

该案源自2023年10月的网络爆料,称“四川广元一出租车司机在高速公路上强行让乘客下车,导致其不幸身亡”。这一消息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的关注。然而,涉事出租车司机及其公司随后回应称,周女士是自己要求下车的,并非被强行赶下车。事件引发舆论热议后,记者通过调查得知,警方证实周女士在下车后被高速巡逻人员带离高速路,后于2023年10月4日下午在绵阳市三台县西平镇凯江河中被发现溺亡,警方排除了他杀的可能。今年2月,周女士的家属将赵先生及其所在的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合计近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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