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男子婚内强奸获刑8年鞭打6次

导读 新加坡一男子不顾妻子意愿,两次强行强奸,落网后还联络岳母尝试说服妻子销案,被判8年监禁和6下鞭刑,成为新加坡首名因婚内性侵伴侣而被治...

新加坡一男子不顾妻子意愿,两次强行强奸,落网后还联络岳母尝试说服妻子销案,被判8年监禁和6下鞭刑,成为新加坡首名因婚内性侵伴侣而被治罪的丈夫。

据《联合早报》,被告曾患有严重抑郁症,以及由药物引起的精神病。2019年8月中,他入住心理卫生学院,约半个月后出院,搬去与姐姐同住,妻子和孩子则住在另一处的组屋。隔年7月12日,即案发一天前,被告没有通知妻子就到她的住所,要求搬回家与妻子和孩子同住。当时被告的姐姐、姐夫与妻子的家人在场,众人劝说妻子让被告住下来,原本不答应这么做的妻子只好妥协。

2020年7月13日晚,二人在主卧室谈起他们的婚姻时,爆发了激烈的争吵。被告在房里突然强吻并性侵妻子。期间,由于女儿敲门,妻子趁被告拿东西时赶紧躲进厕所。隔天早上,妻子到警局报案。

被告试图多角度“论证”妻子是自愿跟自己发生性行为,称妻子虽然嘴上说“不”,但却继续“诱人地”看着他等。但妻子、被告的姐妹,以及岳母的证词,均不利于被告。妻子指出,上次试图逃跑时,丈夫曾扭伤了她的膝盖。所以这次事发时,自己赶紧躲了起来。被告的姐妹称:被告曾说过为自己的失控感到羞愧,可以得知,他知道妻子没有同意发生性行为。另外,被告在案发后四次拨电联络岳母,要求她让女儿撤销对自己的性侵指控,不然两个孩子可能被安排交给别人寄养,妻子和孩子的身份也会曝光,而且被告最终极可能脱罪。妻子把母亲与丈夫的这些电话录音都交给了警方。

综合以上种种,最终法官判定,男子有婚内强奸和有妨碍司法公正行为,三项指挥均罪成。按照新加坡刑事法典第375节强奸罪条文,原本有一项条例指若是在婚内犯下强奸罪可豁免被控。但在2019年,新加坡国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取消了婚内性侵的豁免权。这意味着,无论婚姻关系如何,强迫配偶发生性行为均被视为犯罪。按照新加坡法律,性侵罪最高判20年监禁和罚款或鞭刑;妨碍司法公正,则可被判监禁长达七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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