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干部沦为拦路虎5年贪上百万
苏立,男,汉族,1970年9月生,四川平武人,1989年12月参加工作,201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绵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汉清路超限治理组组长。
2022年9月,苏立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绵竹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月,苏立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3年5月,苏立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货车如果不交‘月票’,就会被找些问题出来,然后罚款、扣车,我们一两个月的收入就没了。”“想从那里过,必须留下买路钱”……刻意“设障碍”、故意“扣车辆”、收取“月票费”,曾经的绵竹市汉清路,让不少货车司机苦不堪言。而问题的源头,就在绵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汉清路超限治理组原组长苏立。
毫无主体责任意识!
从听之任之到随波逐流
公路交通,关系经济发展,关系民生福祉,既是地方发展的致富路、振兴路,也是人民群众的连心路、幸福路。汉清路段是绵竹市的交通主干线,加之附近砂石厂、工厂、建设工地较多,路上大型货车络绎不绝。
“大货车开得太快了,影响大家出行安全。”“有时候还有渣土、石块从车上飞出来,实在太危险”……为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绵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在汉清路成立超限治理组,负责对该路段车辆超限运输、公路“三乱”以及其他违反公路路政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治理,保障道路安全、群众安全。
2016 年 1 月,苏立担任绵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汉清路超限治理组组长,却发现原本的“护路组”已然变了味,吃喝盛行、收礼成风。
“不与他们为伍,绝不同流合污。”奇怪的是,当苏立发现超限治理组的严重问题后,却听之任之,既没有及时制止,也没有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反映。苏立明哲保身的做法,直接反映出其毫无主体责任意识。
然而,“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长期在不良风气、不良行为的影响下,苏立的思想悄然发生了变化。“一开始不参与他们的吃吃喝喝,成了他们眼中的‘另类’,慢慢就被孤立了。作为组长,我也需要组里同志的支持。再后来,我发现吃吃喝喝、收点红包也没事,就加入了他们。”
就这样,苏立逐步把廉洁自律要求抛之脑后,时常与不良运输企业老板和货车车主们“把酒言欢”、放纵人生,彻底卷入贪腐漩涡。
监管缺失!
“上级检查走马观花”
作为汉清路超限治理组组长,职务虽然不高,但却掌握着对货车违规行为处置的裁量权。
路政管理规定,对于超载、超限、损毁道路路面等行为,路政执法部门有权暂扣车辆。“我是组长,扣不扣车,我说了算;违不违规,解释权也在我这里。”由于当时监督制度空转、监管力量缺失,拥有绝对话语权的苏立,成为部分运输企业和车主们追捧的“红人”。
面对各路商人老板的“围猎”,苏立有点飘飘然,把“被围猎”当作一种荣耀,心安理得地享受吹捧、收受财物。收钱后,苏立利用手中权力为商人老板大开“方便之门”,对于货车出现超载超限、抛洒滴漏等违规行为,他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直接放任过关、免于处罚。
对于汉清路超限治理组履职情况,绵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的监督管理严重流于形式。“上级检查走马观花,听听汇报、喝喝茶,检查就过关了。组里大家都在吃吃喝喝、收红包,也不会多说什么。”可以说,苏立等人毫不担心自己的问题会被发现。
“基本上每天都有饭局,饭后基本都有红包、礼品。有时实在错不开时间,一个晚上还要去几个酒局。”如此“忙碌”的生活并没有让苏立感到疲于应付。喝酒、唱歌、打牌、收红包……苏立乐享其中、不能自拔。
2016年至2022年,苏立先后收受某物流企业、某运业企业等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现金共计2.48万元,以及手机、香烟、粽子等礼品。
在与不良商人老板交往中,苏立还沾染上了赌博等恶习。“身边有人赌博,我便也跟着赌博。”越来越大的赌瘾,很快让苏立入不敷出,巨大的经济压力,让他开始在“挣钱”上剑走偏锋。
心存侥幸!
“不可能我收钱就出事”
为了“挣钱”,苏立伙同他人,要求货运车主以每个月每辆车800元标准向其交“月票费”。“只要交了‘月票费’,不管有没有出现超载超限、抛洒滴漏,我们都会放行。”
货车抛洒滴漏,不仅会对路面造成污染、影响路容路貌,也会对后续过往车辆构成安全隐患。而超载超限,更是极易引发严重安全事故。苏立作为路政执法人员,却完全置隐患于不顾,他所关注的,只有“月票费”是否准时到账。
长期缺少监管,让苏立等人更加肆无忌惮。对于那些没有交“月票费”的货车,苏立就会利用手中权力,想方设法拦路扣车或罚款,逼着更多货车老板向他交上“月票费”。“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苏立从一名“护路人”,彻底沦为吃拿卡要的“拦路虎”。
一时间,他的微信几乎每天都会收到不同货车老板转来的“月票费”,多的一天达 10 多个。与此同时,汉清路上货车疾驰、渣土横飞、灰尘漫天,周围居民很有怨言。
苏立几乎从不主动学习党纪法规要求,认为“被查处只是小概率事件,不可能查到自己身上。”在2021年10月接受组织核查之后,苏立依然抱有“不可能我收钱就出事”的侥幸心理,不仅没有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反而不知收敛,继续收受他人财物。甚至在案发当天,还有老板给他转账。
经查,2016年11月至2022年9月,苏立伙同他人收取“月票费”共计140余万元,其中苏立个人分得128.9万元。
苏立案发生后,绵竹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路政领域系统治理,又相继查处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