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开征“地方附加税” 简化税制稳财力

导读 为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中央正在探索创立一种新的地方税种,旨在通过深化财税体系改革应对基层财政面临的挑战。最新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

为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中央正在探索创立一种新的地方税种,旨在通过深化财税体系改革应对基层财政面临的挑战。最新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强调了增强地方政府财权自主性和拓宽税源的重要性,提议适度扩展地方税收管理权限。

该《决定》中一项创新措施是,考虑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整合为统一的地方附加税,并允许地方政府根据自身情况调整税率。粤开证券的首席经济学家指出,此提议简化了征税流程,有助于稳定地方财政收入,并激发地方税收管理的积极性。

城市维护建设税自1985年起实施,目的是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其征收对象为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缴纳者,税率分别为7%、5%、1%。而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则分别于1986年和1995年起逐步推开,用以支持教育事业,两者的费率为3%和2%。尽管这些税费目前被归类为非税收入,但讨论将其整合为税收,以增强地方财力的持续性。

据统计,2023年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总收入约为5223亿元,占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4.5%左右。尽管没有具体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官方数据,基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总收大致估算,这三个项目合并的潜在总收入约为9496亿元,尽管这一数字为粗略计算,实际收入会受多种因素影响有所偏差。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表示,这三个税费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是基于它们的共性——均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基础附加征收,且均为地方收入来源,此举将提升税收体系的科学性并巩固地方财政基础。

专家们普遍认为,这一合并不仅简化税制,便于管理和遵从,还通过给予地方税率调整权限,增强了地方财政的灵活性和积极性。然而,实际操作中,地方政府可能因吸引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考量,而不倾向于设定较高税率。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税种的整合仍处于研究探讨阶段,其实施还需经过详尽的论证和法定程序。早在2017年,财政部就曾对教育附加“费改税”的提议表示需进一步研究,包括税率设计、征税方式等关键要素的决策需审慎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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