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广东!女子骑电瓶车时脸被刺穿,广州明令禁止!

导读 太阳伞伞骨直插脸部?近日广东东莞厚街的钟女士遭遇惊魂一幕事发于 7 月 16 日早上七点多钟女士骑电动车外出与另一台电动车相撞:" 对...

太阳伞伞骨直插脸部?

近日

广东东莞厚街的钟女士遭遇惊魂一幕

事发于 7 月 16 日早上七点多

钟女士骑电动车外出

与另一台电动车相撞:

" 对方的速度是有点快的,当时我正准备调头,所以我的速度并不快,基本没怎么加速 "

由于钟女士的电动车

加装了遮阳伞

车倒下后,遮阳伞断裂

一根伞骨直插她的脸部

" 当时我并不感觉痛,我只知道我要打电话叫家属,我要叫救护车,我要自救,吓得我当时手机都开不了锁。"

120 马上到场

将钟女士送往附近的厚街医院治疗

医生表示伞骨插到钟女士脸部里面

大概有 10 厘米长

医生称现场看她的情况是比较严重的

首先是伞骨穿刺

其次是伤者现场出血量比较多

惊险!

伞骨从眼球下端穿过

由于留在体外的伞骨太长

妨碍手术开展,医院请来了消防员

先将伞骨剪短,再进行手术

东莞市厚街镇第三专职消防队战斗员刘勇说:" 我们必须眼疾手快,做好固定后给她一次性剪断,如果不是一次性剪断,就会造成二次伤害了,而且脸部组织也会感染的。"

体外的伞骨剪短后

医生小心翼翼为钟女士

将插入脸部的伞骨拔除

东莞市厚街医院急诊科主任谢伟山表示:"伞骨刚好在眼球下端穿过,进入了鼻腔区,还好病人大的神经血管没有损伤,眼球也没有损伤。"

钟女士目前恢复情况良好

她说遮阳伞是自己在电动车店加装的

以后再也不敢用了

"我与瞎子之间的距离就差那么一点,

以后遵守交通规则吧,

戴好头盔,

那个遮阳伞还是不要装安全一点。"

遮阳神器变凶器

广州严查电动自行车加装雨伞

这次人没事,是不幸中的万幸

看来这类的遮阳神器,一不小心

就真的会变成夺命凶器

然而网上还有专门出售伞架的店铺?

广告语还光明正大打出 " 不怕查 "?

记者在网购平台搜索发现

道路上常见的伞架在多家店铺均有出售

其中搜索页面第一家店铺

打出的广告语为:" 三秒速拆不怕查 "

广州:

15 天内不整改则扣留车辆

今年 4 月,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减少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广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 治本 2024"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专项行动是在交通秩序大整治的基础上,通过公安交警、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不按车道行驶、无号牌、非法改装、冲禁令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对外卖电动自行车开展综合治理,从而达到减少电动自行车出行乱象,降低交通事故风险的效果。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荔湾大队黄警官表示,针对比较常见的加装箱体、雨伞等比较轻微的改装行为,交警部门对行为人罚款 50 元并责令其恢复原状,若十五天内未恢复原状,则作车辆扣留处理。对于一些行为人对电动自行车的电机、电池进行改装的,如电池电压超过 48 伏,电机功率超过 400 瓦的,则属于严重改装,因为现场不能马上恢复,为了安全,会现场扣留车辆。

拟规定电动自行车加装雨棚罚 500 元

4 月 24 日,深圳市司法局公布了《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规定围绕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废旧车辆和电池回收等环节作出调整,拟完善行为规则和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强深圳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

针对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改装的问题,《管理规定》加强了生产和销售环节管理。《管理规定》新增规定,要求销售门店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电动自行车实施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非法改装行为。对于加装雨棚等严重威胁行人安全的加装行为,明确由深圳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罚款。

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到,明确 " 一人一车 ",电动自行车号牌有效期 5 年;不戴头盔不再固定罚款二百元,倡导递进式处罚。

不只是加装雨伞

这些非法改装也很危险

超速行驶,危险难控

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将导致整车重量改变,从而影响操控性能和制动性能,改装解除限速后,超速行驶极易失去控制,发生交通事故。

接线损伤,打火爆炸

电动自行车电池改装后,接线端子等往往会产生损伤,导致电缆接线腐蚀加速而断开,如果此时随意扣搭导线,产生打火就会引燃电池充电时内部聚集的氢气,导致爆炸。

线路改动,短路自燃

改装电动自行车首先改变的就是电路。原本的细电线要通过大电流,电路就会不稳定,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或者行驶过程中,容易出现短路,从而引发自燃。此外,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将面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

遮阳伞这类加装物件

会影响电动车稳定性

尤其是大风、暴雨天气

会大大增加操控电动车的难度

给骑乘人员带来极大危险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来源:广州 * 日报综合自广东民生 DV 现场、南 * 方 +、南 * 方网、广州 * 广播电视台、澎湃 * 新闻、深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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