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废除“女皇陛下”总督”“立法局”等表述!

导读 继1997年6月30日英国米字旗在香港上空的最后一次降落后,又一项历史印记即将淡出。2024年7月10日,香港特区立法会一致通过了《2024年成文法...

继1997年6月30日英国米字旗在香港上空的最后一次降落后,又一项历史印记即将淡出。2024年7月10日,香港特区立法会一致通过了《202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标志着“女皇陛下”、“总督”以及“立法局”等带有殖民色彩的词汇将正式从多条香港法例中退出,完成了法律语言上的去殖民化进程。

这一变革始于5月22日,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提议对不同条例进行综合修订,旨在通过《条例草案》实现。草案内容丰富,共包含15个部分,其中第14部尤为瞩目,它专注于对法律条文进行适应化修改,以确保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地位相符。具体措施包括用“中央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据基本法和其他法律”替换“女皇陛下及其继承人”,“行政长官”替代“总督”,以及“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代替“总督会同行政局”等。

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在受访时强调,这些修改提议大多具有术语和技术性质,旨在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法例用词不准确问题,使之更加贴合香港作为中国特别行政区的现实,同时体现各政策局的原意。他指出,经过适应化修改的法律表述将更加清晰明了,便于公众理解和应用,进一步巩固香港的法治基础。

全国人大代表、立法会议员陈曼琪对此表示高度赞同。她曾于2022年9月致信政府,呼吁加速本地法律的去殖民化进程。陈曼琪认为,残留的殖民时期法律条文不利于香港的爱国主义教育,而此次修改是迈向正确反映香港特区宪制秩序的重要一步,有助于本地法例与时代同步发展。

综观此番法律修订,不仅体现了香港在回归后逐步完善自身法制体系的决心,也彰显了其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一部分的宪法地位,为香港社会的和谐稳定及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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