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手机不还要价5000元?法院判了 赔失主8500元

导读 一位蛋糕店员工不慎丢失了新买的苹果手机,价值9500元。他通过社交媒体找到了捡到手机的人,提出给予1000元作为酬谢,希望能拿回手机。但捡...

一位蛋糕店员工不慎丢失了新买的苹果手机,价值9500元。他通过社交媒体找到了捡到手机的人,提出给予1000元作为酬谢,希望能拿回手机。但捡拾者索要5000元,双方协商未果。员工随后报警,警方介入调解也未能解决问题。

无奈之下,该员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调查过程中,捡拾者承认拾得手机的事实,却声称手机已被其孙子不慎丢失,并提出只有在满足其不合理条件时才会归还。法院审理后指出,根据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归还失主,且需妥善保管,故意或因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损坏或丢失的,需承担相应责任。捡拾者拒绝归还并致手机丢失的行为,侵犯了失主的权益,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最终,石阡县法院判决捡拾者赔偿失主经济损失8500元。法院强调,拾金不昧是中华传统美德和公民道德的基本要求,违反这一原则,不仅违背道德规范,还可能触及法律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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