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但卖假酒还收购酒瓶勾兑灌装,这起制售假冒茅台“特供酒”案宣判

导读 你是否在市场上见到过所谓的 " 某某机关特招酒 "" 某某部门接待用酒 "?这些看似高档又神秘的宣传标语,让其摇身一变成为茅台 " 特...

你是否在市场上见到过所谓的 " 某某机关特招酒 "" 某某部门接待用酒 "?这些看似高档又神秘的宣传标语,让其摇身一变成为茅台 " 特供酒 "。但是,它们都是假的。

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下简称 " 上海检察三分院 ")提起公诉的一起制售假冒茅台 " 特供酒 " 案开庭宣判。

涉案假冒茅台 " 特供酒 "   上海检察三分院 供图

该案系公安部公布的 5 起非法制售 " 特供 " 酒案例之一。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检察三分院获悉,被告人范某波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海检察三分院介绍,2023 年 7 月至 9 月,被告人范某波在未经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低价从他人处采购假冒 " 贵州茅台 " 等商标的 " 特供酒 " 并销售,销售金额 22 万余元。2023 年 10 月至案发,范某波收购假冒 " 贵州茅台 " 等商标的酒瓶、酒盒、酒盖、飘带等包材和低价白酒、香精、乙酸乙酯等制假原料,伙同他人通过勾兑、灌装的方式制造假冒 " 贵州茅台 " 等商标的特供酒并销售,销售金额 46 万余元。  

上海检察三分院介绍,制售假冒茅台 " 特供酒 " 的犯罪手段包括:回收酒瓶、瓶盖等包材;购买低档白酒作为基酒;伪造 " 特供 " 渠道等。为了保障自身权益,消费者在购买茅台酒时需要注意:观察包装、闻香识酒、查看价格、选择正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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