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醉卧马路被轧身亡 送人者无责
2022年10月的一个凌晨,在上海崇明陈彷公路上,发生了令人痛心的一幕。艾小姐因醉酒倒在马路中央,尽管她的朋友赵先生试图警示并阻止来往车辆,但悲剧仍旧发生了——一辆行驶速度过快的汽车未能及时避让,导致艾小姐不幸身亡。女子醉卧马路被轧身亡 送人者无责!
此前,艾小姐与赵先生在一家KTV聚会至深夜,处于醉酒状态的两人被工作人员搀扶而出。他们的朋友沈先生见状,热心地驾车送他们回家。大约在午夜十二点零七分,当车辆行驶至距离赵先生家不远处的一个丁字路口时,艾小姐表示不适需停车呕吐。沈先生遂将车停下,艾小姐和赵先生下车后,告诉沈先生可以先行离开,沈先生误以为二人已较为清醒,便驱车离去。然而,仅仅两分钟后,艾小姐竟躺在了公路中间熟睡,赵先生则坐在一旁,因醉酒无力搀扶艾小姐起身,只能尝试挥手警示过往车辆。不幸的是,一辆小汽车避让不及,碾压过艾小姐,酿成悲剧。
当地交警介入调查后,判定艾小姐对此事故负主要责任,因其醉酒躺卧马路中央;涉事驾驶员因车速过快承担次要责任;沈先生则被认为与事故无关。然而,事态并未就此平息。艾小姐的家属在获得肇事司机百万元赔偿后,于2024年4月17日,向崇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沈先生及艾小姐聚会所在的KTV一并列为被告,索赔75万余元。
沈先生对这一索赔请求感到不解,坚称自己作为驾驶员和朋友,已尽到应有责任,艾小姐的不幸应归咎于其个人醉酒行为。KTV方也辩称,艾小姐在店内消费时未发生任何意外,交通事故发生在其离店之后,因此索赔理由不充分。
法院经实地勘查,确认事故路段路况良好,且艾小姐下车点靠近其住处。法官认为,沈先生作为普通朋友,将其送至住处附近已尽到合理义务,其行为属于好意施惠,应受到法律保护。最终,法庭基于保护善意行为的原则,驳回了原告的所有赔偿请求,沈先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女子醉卧马路被轧身亡 送人者无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