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6月28日,在山西运城的一个乡村里,一个流动杂技团的表演引起了注意。团内一名看似只有2至3岁的小男孩,在没有适当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被要...
6月28日,在山西运城的一个乡村里,一个流动杂技团的表演引起了注意。团内一名看似只有2至3岁的小男孩,在没有适当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被要求完成一系列高难度的空中动作。这类表演通常需获得社区或当地城管的许可,并且有严格的表演时间限制,不得晚于晚间9点。
然而,该杂技团使用如此年幼的儿童进行高风险表演,显然已经触碰到了法律的边界,即便未构成重度违法,也严重违背了社会道德规范。面对此类情况,当地的管理机构,包括社区和城管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去干预和管理,绝不能对此类行为放任自流。
乡村地区虽相对偏远,但仍有村委会负责监管事务。他们的职责不仅仅是收取管理费用,更应包括对不道德乃至违法行为的监督与纠正。社会各界人士同样有权并且应该站出来,对这类行为表示反对并加以阻止。
若通过常规管理途径难以见效,向警方求助无疑是一个合理的选项。法律是保护弱势群体,尤其是儿童免受剥削的最后一道防线。
让一个本应依偎在母亲怀抱中享受童年的幼儿,却被迫从事成人的高强度工作,这无疑是残忍而不人道的。这种情况亟需得到严肃对待和有效遏制,以保障儿童的基本权益和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