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女子与人吵架称有所长电话 系多年前留存号码

导读 6月29日,成都龙泉驿公安通过官方微博通报了一起交通事故情况。据通报,事故发生在6月28日上午9时11分,地点位于龙泉驿区洛带镇府兴街。当...

6月29日,成都龙泉驿公安通过官方微博通报了一起交通事故情况。据通报,事故发生在6月28日上午9时11分,地点位于龙泉驿区洛带镇府兴街。当时,23岁的唐某某驾驶轻型封闭货车倒车时,不慎与后方骑着电动自行车的54岁刘姓女子相撞,导致该女子受伤。目前,交警部门正依法进行事故的责任认定和后续处理工作。

事故现场周围一家店铺的工作人员冷女士(36岁),在围观时发现认识货车司机,便介入争论。期间,她与受伤的刘女士发生了口角,并提到了自己拥有“所长电话”。经过警方调查,冷女士所指的电话号码来源于2017年的一次纠纷调解中保存的信息,彼时她在派出所留下了这个电话。警方澄清,冷女士与所长并不相识,两人之间没有私人关系。

警方呼吁广大网民保持理性,不制造、不轻信、不传播谣言,同时强调保护个人隐私的重要性,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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