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他人发生口角,还称“有所长电话”!警方通报

导读 6 月 30 日凌晨,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发布通报。2024 年 6 月 28 日 9 时 30 分,接报警称龙泉驿区洛带镇府兴街发...

6 月 30 日凌晨,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发布通报。

2024 年 6 月 28 日 9 时 30 分,接报警称龙泉驿区洛带镇府兴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调查:28 日 9 时 11 分,唐某某 ( 男,23 岁 ) 驾驶一辆轻型封闭货车在龙泉驿区洛带镇府兴街向后倒车时,与后方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刘某某(女,54 岁)发生碰撞,致刘某某受伤。目前,交警部门已依法开展事故认定和调查处理。

事故现场附近店铺工作人员冷某某(女,36 岁)围观时发现与货车司机相识,遂上前帮忙理论,随后与刘某某发生口角,并说出 " 我有所长电话 " 等言论。现已查明,其声称的 " 所长电话 ",为 2017 年 5 月 30 日凌晨,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在派出所调解时,留存了相关电话。冷某某与派出所所长不相识,无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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