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4年6月27日,重庆市彭水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被告人为王某儒,由彭水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法庭上,王某儒因涉及...
2024年6月27日,重庆市彭水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被告人为王某儒,由彭水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法庭上,王某儒因涉及一起导致4死5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被控重大责任事故罪,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决宣布后,王某儒表示接受,不再上诉。
事故发生在2023年1月13日,G5515张南高速彭水县段,一辆属于山西某汽车客运公司的车辆因超速和操作不当,在喇叭隧道内发生侧翻。驾驶员段某亮于同年10月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对段某亮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并存在使用伪造文件违规申请线路牌的问题。王某儒,作为公司总经理及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更改路线的决定负有直接责任,被检方指控应承担主要责任。
庭审中,王某儒深刻反省,表示对自己安全管理上的疏忽深感懊悔。法院综合考虑其自首、认罪态度及获得谅解等因素,作出了上述判决。此次公开审理吸引了众多代表、委员、企业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参与,公诉人通过多媒体展示,强化了法律教育效果,给旁听的客运公司负责人留下深刻印象。
全国人大代表王海霞指出,此案不仅追究了事故直接责任,更深入到管理层面,对客运行业起到了警示作用。彭水县检察院早前已向涉事公司发出整改建议,促使公司在安全管理制度、车辆运营监管及安全文化建设上做出改进,以防止类似悲剧重演。
重庆市检察院强调,将坚决打击危害安全生产的犯罪行为,强化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合作,通过典型案件的分析和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为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