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区房管局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长宁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后续使用管理的指导方案》,旨在为电梯加装后的维护保养及长期监管提供导向和实施框架。该《指导方案》依据特种设备管理法规及加装电梯后续管理相关规定,确立了“使用者主导、使用者付费、管理者尽责”的基本原则,并细化了三种电梯管理模式:物业服务企业或加梯代建公司参与的第三方管理、基于保险的管理模式,以及针对管理单位难以确定情况的临时托管模式。此举旨在通过政府的引导作用,推动加装电梯后期管理的理性协商,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
长宁区首例加装电梯项目始于2013年申请阶段,并于2017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到2021年,随着加装电梯被列入市委民心工程,这一民生项目加速推进,目前区内已有904台加装电梯竣工,显著提升了居民的生活便捷性和幸福感。但随着电梯安装数量增加,超出免费保修期限及业委会管理能力有限等问题浮出水面,电梯后续管理面临维护费用筹集和责任分配的双重挑战,限制了加梯工作的持续快速发展。
为有效解决居民在电梯加装后遇到的实际难题,区房管局协同区市场监管局等机构成立专项调研小组,通过实地考察、意见征询等形式,深入了解电梯运维现状并吸纳居民及相关专业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结合2023年出台的《加梯后续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形成了当前的《指导方案》。该方案中,第三方管理模式提供了管理协议范本和移交材料清单,推荐由专业机构监管经费;保险管理模式则倡导全面保险策略,覆盖电梯及其附加设施;临时托管模式则作为过渡措施,由街镇可申请最多六个月的专业托管,新长宁集团旗下的公司已率先响应,愿意作为临时托管方,确保电梯管理无缝衔接。
未来,区房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及各街镇将紧密合作,不断优化电梯加装管理机制,确保电梯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