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防止上市公司“一退了之”,须强化责任追究

导读 媒体:防止上市公司“一退了之”6月8日,ST爱康发出了第六次面值退市风险警告,并宣布其三家控股子公司将临时停工停产,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媒体:防止上市公司“一退了之”

6月8日,ST爱康发出了第六次面值退市风险警告,并宣布其三家控股子公司将临时停工停产,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公司目前的退市趋势已基本确定。早前,公司在2月份于互动平台上表示没有面临ST风险,但自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价连续多日大幅下跌,公司及董事长等因此收到了浙江证监局的警告函。媒体:防止上市公司“一退了之”。

公司上市早期,邹承慧家族持有43.63%的股份,然而自2017年至2022年间,他们不断减持,套现总额达到20.54亿元。现在,邹承慧及其关联方的持股比例仅剩6.4%,其中三分之一的股份已被质押用于进一步套现。截至去年年底,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1.69亿元,扣除对子公司的担保后,余额为8.55亿元。

当前情况显示,实际控制人几乎完成了减持并套现离场,而许多股民则遭受严重损失。股民们指责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承诺,任由公司走向退市,这种行为被视为恶意退市。从这个案例中,可以引出几个思考点:

首先提及的是A股市场中的价格发现机制问题。ST爱康在其业绩最佳时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也未超过1亿元,但在市场炒作和概念加持下,公司市值一度接近300亿元。当市值严重偏离实际价值时,泡沫破裂对投资者的打击尤为严重。因此,加强监管,遏制概念炒作,倡导价值投资理念,对维护市场健康至关重要。

其次,关于上市公司再融资标准的讨论。ST爱康自上市以来筹集资金接近100亿元,但盈利表现不佳,至今年第一季度每股净资产缩水至0.41元,且分红次数少、总额低。市场上一些基本面薄弱的公司也能轻易获得融资,这可能形成市场风险。为此,需要强化对再融资的监管,确保其遵循市场原则,并有效保护投资者。

此外,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范也被提出。现行规则虽有限制,但对于某些特定情况,建议进一步限制实控人等的减持途径。同时,要求在允许减持时,将部分资金存入专用账户作为潜在法律责任的保证金。

还有观点强调,对于符合退市条件的上市公司,应严格执行退市规定,避免劣质公司长期占用市场资源,损害更多投资者利益。

最后,确保上市公司退市不是逃避责任的途径。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大股东,应通过法律手段追责,包括股东代位诉讼,以及证监部门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以维护市场的公正性和秩序。

对于已退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需扮演关键角色,不仅提供股票转让服务,还需持续监管,确保相关主体履行其义务。这不仅是对A股市场“最后一公里”的完善,也是对所有市场参与者的负责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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