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电动自行车范畴 电动自行车是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
电动自行车范畴
电动自行车是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不需要驾驶证。
从外观上区分,符合“具脚踏骑行能力(即有脚踏板)、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等条件的即为电动自行车”,上绿色电动自行车号牌。样式如下:
电动自行车可办理业务范围
注册登记
需要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车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车辆合格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骑电动自行车到市区各交警大队或车管所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办理。如果不能提供发票、合格证的,需现场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市民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可在市内涧西、西工、老城、瀍河、洛龙、高新、伊滨各区内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各大门店进行注册登记实现带牌销售。
转移登记
已注册登记的两轮电动车,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两轮电动车原所有人与现所有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市区各大队及车管所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办理转移登记,双方现场填写《两轮电动自行车转让协议》,并交验车辆。
注销登记
已注册登记的两轮电动车,车主不再使用车辆号牌后,可以到市区各大队及车管所电动自行车上牌点申请注销登记,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车辆号牌,现场领取填写《两轮电动车号牌注销登记申请表》即可办理。需上交两轮电动车号牌,如号牌丢失,需现场填写《两轮电动车号牌丢失情况说明》。
补领号牌
两轮电动车号牌丢失,需补办,请拨打补牌专线65965757。
电动自行车业务办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