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印因53亿元违约在香港面临诉讼 中信系公司已上诉要求接管财物

导读 据星岛头条6月26日报道,中国恒大日前因资不抵债被勒令清盘,恒大创始人许家印今年4月被高等法院下令需立即清还人民币逾53亿元债项,并下达...

据星岛头条6月26日报道,中国恒大日前因资不抵债被勒令清盘,恒大创始人许家印今年4月被高等法院下令需立即清还人民币逾53亿元债项,并下达押记令,批准若许家印没有依据押记令还钱,和信恒聚便可采取法律行动申请接管及出售许家印的物业。

由于许家印未清还债项,和信恒聚6月25日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诉,要求许家印立即根据押记令交出尖沙咀祥景楼的空置物业,经拍卖出售后支付净收益以还清部分债项。

据报道,原告为和信恒聚(深圳)投资控股中心(有限合伙),被告为许家印。

原告在上诉书中称,许家印是尖沙咀柯士甸道144号祥景楼6楼A室的唯一拥有人。高等法院早前就双方等建筑及仲裁案件,下令许家印需向原告偿款人民币约53.18亿元,另需向原告付逾9千元的押记令申请费,另下达押记令以保证到期须付的人民币约53.18亿元获得缴付,否则许家印需立即交出尖沙咀柯士甸道144号祥景楼6楼A室的物业予原告接管及出售。

报道显示,由于许家印未清还人民币逾53亿元债项,原告现要求许家印立即交吉尖沙咀柯士甸道144号祥景楼6楼A室,交出该单位的物业管有权文件,让原告自由通过地产代理、私人交易或公开拍卖出售该单位,该单位一经售出后,许家印需签立物业转让契,把物业转让至买方名下。若许家印不跟从命令,则可由法庭委任的合资格人士代签物业转让契等。物业买卖的净收益应支付原告,以部分偿还人民币约53.18亿元债务及讼费等。

天眼查APP显示,和信恒聚(曾用名:中信聚恒(深圳) 投资控股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6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02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00万人民币。根据股权关系,和信恒聚最终受益人为在香港注册的中国中信股份(曾用名:中信泰富),和信恒聚目前仍持有恒大地产1.6024%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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