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面服刑”的杀人犯36年后再行凶 “杀人不坐牢”的背后有什么

导读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据新京报报道,1987年,山东省沂南县的贺法田持枪杀人,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刑十年。当时,贺法田并未入狱服刑,仅在...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据新京报报道,1987年,山东省沂南县的贺法田持枪杀人,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刑十年。当时,贺法田并未入狱服刑,仅在看守所关了半年就回到家中。36年后的2023年,贺法田再次行凶,持刀捅死被害人,被法院终审判处死刑。

2024年6月6日,死者窦勤孝的女儿窦光春终于拿到了那份等待已久的裁定书,凶手贺法田在一审宣判后,上诉到山东高院,最终难逃死刑的制裁。2023年这起发生在田间的杀人案,终于尘埃落定,但在乡邻之间臭名昭著的贺法田,1987年明明杀了人,被判了刑,却仅仅在沂南县看守所关了6个月,就安然无恙地回到了村里,这一欺公罔法、无法无天的行径,依然让人感到如芒刺背,气愤难平。

窦勤孝被害现场,事发前他正在田里锄草(受害人家属供图)

一个人杀了人,却不用坐牢,这种极其背离法理人情的事,对正义感的伤害是巨大的,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更是深远的。

据报道,贺法田在1987年持枪重伤他人,被判故意杀人罪之前,就在村里不断惹是生非。村民们传言他常年刀不离身,没人敢惹。他犯事之后,村民们都希望他能好好改造,重新做人,却不料他很快就安然无事地返回家中,此后更是变本加厉,横行乡里。窦勤孝就是曾被他欺负,产生冲突,之后多次举报,遭受其威胁和报复,最后丧命于其刀刃之下。

凶案发生后,沂南县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征集贺法田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受害人家属供图)

令人诧异的是,线索、案件记录如此之多,民众怨气极大,但当地警方多次出警,却从未正式追究过贺法田的法律责任,窦勤孝在被杀之前,也曾多次遭其骚扰威胁,三年来多次报警寻求安全保障,最终依然未能逃过一劫。可见,当地村民认为贺法田是个“不好惹的人”,不光因其嚣张气焰,更是因为相关部门对其不正常、不合理的纵容。正是因为从1987年到2023年,这名“法外狂徒”的违法犯罪之举,从未得到严肃正视和严厉惩处,才导致其更加无视法律,草菅人命,肆意妄为。

“纸面服刑”这四个字,看上去十分“抽象”和荒谬。刑罚的主要意义和目的,就是制裁和惩罚犯罪行为,还受害者一个公道,从而消灭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纸面”是肯定不能服刑的,所谓的“纸面服刑”,本质就是想办法逃脱了法律制裁。如果一个人犯重罪却不用坐牢,犯罪的成本如此之低,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何在,正义又怎么能站得起来?

窦勤孝生前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凶手贺法田的问题(受害人家属供图)

光靠贺法田一个人,是肯定不可能让刑罚轻飘飘浮于纸面的,在他伏法之际,更应追问的是,他长达十年的“纸面服刑”背后究竟有什么?

杀人不坐牢,背后是否存在不法操作?1987年的法律制度或许不像现在这样的完善,执法监督或许也存在疏漏之处,但故意杀人罪都能不坐牢,还是太离谱了。以往“纸面服刑”案件中最常见的手段,就是炮制虚假的、不合规的相关证明,以“保外就医”名义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

而贺法田一案蹊跷之处还在于,当地公安机关表示,因当时办案人员亡故或年老记忆不清等原因,未能查清贺法田未进监狱服刑的具体原因,未能查到监外执行的决定机关和相关文书。这是想说,这是一桩“查无对证”的无头案吗?如此回应,法纪不能答应,民众更无法接受。当地必须彻查到底,给个说法。

1987年至今,长达37年的时间里,贺法田多次违法犯罪却从未被查处,成为村民眼中“惹不起”的人,而2023年他再次犯下杀人之祸,村民们仍担忧他会再次逍遥法外,上百位村民写下联名信请求严惩。现代法治社会怎么容得下这样的恶霸?当地相关部门为何如此纵容这个杀人犯呢?报道称,贺法田当年被释放回村后,有村民曾听他叫嚣称,自己被释放是因为“找的人,我有人”,究竟有没有这个人,是什么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必须顺藤摸瓜,查个清楚明白。

徒法不足以自行,执法必严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条件,“纸面服刑”若无真相,无追责,无防范,必然让公平正义失去支撑,让司法公信遭受损害,让人民群众失去信心。当地的刑罚执行究竟出了什么问题,应由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绝不放过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让正义以人们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得以实现。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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