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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公积金

2024-11-30 11:22:11 来源: 用户: 

宜宾公积金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提取条件:购买自住住房且已经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翻建、建造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此外,不同情况下的提取也可能有不同的要求,例如职工本人及配偶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且能够顺利获得贷款。对于非本地户籍员工离开本地工作的情况下,可能需要一次性销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离休或退休也可能满足提取条件等。具体要求仍需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政策来操作。

2. 贷款要求:宜宾市的公积金贷款的征信标准符合贷款当月至少不存在逾期(银行对账日和查询日期原则上间隔一月内)原则即可,以及其他有关收入能力等相关资质的判断要求。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主借款人除了应符合规定的条件外,还要征信状态正常。在主借款人未能顺利获取公积金贷款时,可选择任意具有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配偶申请信用对冲公积金部分还款,并取得优先办理资格等优惠政策。并且如果之前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在未还清之前不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的贷款要求还需咨询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解。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直接联系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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